2015年6月14日 星期日

「名稱」是萬物存在的實證

葉明翰 牧師

萬物是通過不同的「名稱」來表達它存在的事實和意義。世界萬物無論有形無形,通過科學的測試,人的經驗和感覺,來產生了一些特別的「名稱」,把這些東西或現象表達出來。無論是看得見,看不見,摸得著,摸不著,人總可以通過不同的「名稱」,來了解這些物質與現象存在的特性。

    人通過不同的「名稱」,可以辨認東西的特性,用途,和各種現象。通過不同的名稱來了解其存在的意義和價值。自然萬象也是藉著不一樣的名稱,來表達它們不同的特徵。好比,冷,熱,光,暗,空氣,風....這些現象,雖沒有形體,但只要說出「光」這個名稱,人就能很快感受到「光」是什麼。說「暗」人也可以馬上知道,「暗」是怎麼回事,說「空氣」,人也能體會空氣充滿在所住的地球裡,雖然看不見,摸不著,聞不到,但因萬物能自如活著,就足夠證明空氣存在的事實。

  所以「名稱」不是只在指示看得見的物質,「名稱」也在表達不同的自然現象。正如,春夏秋冬四個不同的名稱,代表了一年裡的四季。通過春夏秋冬這四個名稱,也指示出一年四季氣候的變化和循環。從春夏秋冬不同的「名稱」,表達出各季不同的景象和訊息,讓人感受春夏秋冬四季的差異。

    農人對春夏秋冬的自然變化,覺得是上蒼給人順應自然,做撒種,播種,收割....的記號。而對普通一般人,春夏秋冬四季所帶來不同的變化,至少也能體會到是造物主給人類極大的恩惠。通過四季不同的景象,帶給人多彩多姿的生活環境,也製造出許多生活中的樂趣。自然萬象的變化,人能體會造物主的偉大,和對人類的眷顧。


     所以說,「名稱」是萬物存在的事實和證明。天上萬象的運行,地上萬物的存在,都在顯示造物主的偉大與全能。從宇宙萬象,到我們四周的生活環境,花香,草綠,鳥唱,雞鳴...都在證明真神造物主的存在。所以,要證明沒有神的存在,比證明有神的存在更困難。就像聖經所說:「上帝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裡,因為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。自從造天地以來,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,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」(119/2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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